2009-10-20 23:03:32 阅读49 评论0 202009/10 Oct20
2009-10-20 22:58:41 阅读32 评论0 202009/10 Oct20
2010年未名法硕全程录音分为:基础版、客观强化、主观特训、串讲、冲刺五个主要部分。现今已经应广大战友们的要求,主观特训部分音频已经制作完毕,且以在全国范围内发行,深得大家的好评。尤其,对于二战的朋友更容易上手,通过音频讲解和文本资料,可以清晰的破解主观题找不到采分点的困惑,相信
2009-9-26 12:10:47 阅读32 评论0 262009/09 Sept26
为培养复合型、应用型高级法律专业人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2010年面向全国招收260名(含推荐免试生130名)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此外,法律硕士(非法学)还招收港澳台生和留学生,并与中国大陆的学生执行相同的教学培养方案,具体情况请见“北京大学法学院招收港、澳、台人士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和“北京大学法学院招收外国来华留学生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北大法学院招收的所有法律硕士研究生将全部在北京大学校本部进行招生和培养。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硕士研究生,有关学费和复试分数线等事宜,均按照本简章的规定招生。
2009-4-24 11:08:28 阅读38 评论0 242009/04 Apr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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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法硕辅导班录音MP3试听下载:
2009-4-23 14:10:41 阅读285 评论8 232009/04 Apr23
在未名法硕论坛在线答疑的过程中,我发现大部分同学很努力的,但是在方法上有点不对,尤其是在时间分配上,所以想参照自己当年复习复习写一些关于复习时间计划,供大家参考
2009-4-23 14:06:38 阅读58 评论0 232009/04 Apr23
贺卫方老师离开北大已经有些日子了,之前听他的讲座,感觉有一种与众不同的魅力,这种魅力包含了一种独到的见解,
2009-3-28 10:47:30 阅读252 评论0 282009/03 Mar28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危害国家安全罪指故意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
主体:自然人,多数为一般主体,个别为特殊主体
主观方面:故意
客体:国家安全
间谍罪:有下列间谍行为的,①参加间谍组织 ②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③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
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情报。
☆注意:与间谍罪区别:①主观上明知是间谍组织而为其提供情报的,为间谍罪 ②客观方面差别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过失地实施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
主体:多为一般主体,重大责任事故罪为特殊主体;多为个人,非法制买运邮存枪弹爆罪为单位或个人
2009-3-23 22:08:02 阅读447 评论3 232009/03 Mar23
2009-3-22 18:27:23 阅读404 评论3 222009/03 Mar22
我的考研英语考了74分,不算很高,也不低,自己已经很满足了.
我本科的英语基础比较好,大三就过了六级,550分。个人认为过不过六级和考研英语一点关系没有。因为六级的题风和考研完全不一样。六级一个字:快;考研一个字:细。三个小时的时间足够用,而对阅读要精益求精,力争正确率。错一题就是两分,所以是没有几题好让你错下去的。在我考研复习英语中只做了四件件事:背单词、做真题、准备作文、做模拟题。
关于背单词:
2009-3-19 10:32:57 阅读171 评论0 192009/03 Mar19
最近在QQ上很多同学问现在是看指南还是分析,这几天也是思考了这个问题,想做一下阐述:
法律硕士的指导书有两本:一本是教育部考试中心出的考试分析,一本是人大出版社出的考试指南。法硕考试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所以考试分析更加权威,但是考试指南也比较重要。这两本书怎样处理呢?
刑法部分,总则要看考试分析,因为指南在这部分介绍不是很妥当,甚至会对大家造成误导。分则要看指南,指南介绍比较详细,便于掌握。民法和法理学部分,考试分析和指南结合起来看,但以考试分析为主,记忆要点一定要来自考试分析,二者表述如有冲突,以考试分析为准。宪法学和法制史部分,在冲刺阶段,看考试分析足够,指南有些繁杂。